英國最高法院裁定《SALEFORM 2012》第14條有效取消合約後可追討差價損失賠償

英國最高法院維持上訴法院裁決,釐清在採用 Norwegian Saleform 2012(SALEFORM 2012)的船舶買賣合同下,買方按第14條合法取消合約後,可直接追討差價損失賠償(loss of bargain damages)。判決指,如賣方因已證實的疏忽而未能提交準備就緒通知(NOR),或未能於修訂後的解約日之前完成有效的合法船權轉讓,買方毋須另行證明賣方構成根本違約。上述屬海事合同法判例,並不涉及任何上市公司或可交易的傳統金融資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