瑞士監管機構依基金法批准首隻本地現貨比特幣 ETF
摘要:瑞士金融市場監管局(FINMA)已批准一隻按瑞士法成立、以公開投資基金形式運作的比特幣 ETF;這項批准與歐洲市場早前已售的加密貨幣交易所買賣產品不同。瑞士在散戶如何取得比特幣敞口方面踏出重要一步。FINMA 表示,已批准該國首隻根據瑞士投資基金法公開發售、直接投資比特幣的交易所買賣基金。批准於 10 月 20 日披露,涉及一隻瑞士法集體投資計劃,歸類為另類投資基金,並帶有特定風險。歐洲投資者買入與比特幣掛鈎的交易所買賣產品並非首次。法律包裝之所以重要,在於底層基金結構及附帶保障。歐洲多年來已有比特幣交易所買賣票據及其他加密貨幣證券。部分屬公司發行的債務工具,投資者的法律索償權與持有受監管集體投資基金單位不同;後者的資產按指定託管結構持有。FINMA 公告強調託管、營運風險及投資者披露方面的保障,並稱資產管理人及受監管機構須採取措施,降低持有比特幣的內在風險,並清楚說明基金敞口。監管機構亦容許在若干風險分散要求上作出例外,理由是比特幣交易歷史較長,且在加密資產中流動性相對充裕。例外不等於判斷比特幣價格穩定;FINMA 明確警告市場風險仍然極高。從批准到交易:批准允許產品推進至推出市場,但投資者應先查閱個別基金的招股章程、交易場所、費用、贖回結構及保管安排,不應假設它與另一隻比特幣產品等同。對瑞士經紀及顧問而言,本地認可基金比外國債務工具更容易納入現有合規及合適性流程。對資產管理人而言,這提供了一個監管範本,可供同業設計競爭產品時研究。監管新聞稿並無聲稱買入該基金可消除錢包或交易對手風險。投資者仍要面對比特幣價格波動,中介機構則須管理基金管理、交收及託管等不同風險。外界亦應避免不加限定地宣稱其為「歐洲首隻比特幣 ETF」。FINMA 的里程碑是首隻屬指定瑞士法類型的基金,而非發明歐洲上市加密貨幣投資渠道。長遠意義將取決於新結構能否吸引具規模資金、追蹤比特幣的緊密程度,以及招股章程保障能否在動盪市況中帶來較佳結果。來源:www.finma.ch 原公告或數據。相關閱讀:比特幣;加密貨幣託管;加密貨幣交易所。由 News Desk 撰寫,Samuel Rae 編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