泰國最高法院裁定比特幣屬財產 涉蘇梅島劫案

泰國最高法院在一宗劫案中裁定,比特幣(BTC,報80,050.46美元)屬於財產,駁回被告指加密貨幣本身沒有價值的說法。據當地媒體Thaiger報道,案中受害人於2022年9月在蘇梅島被迫以5萬美元兌換約2.48枚比特幣,並轉交施襲者;當時比特幣價格約2萬美元。爭議點在於,加密貨幣能否算作劫案中被取走的財產。法院認為,把受害人的金錢兌換成比特幣,並未令其失去價值,亦不影響其可構成財產。法院在摘要中表示,全體法官認為比特幣有市場價格,在有買家時可兌換現金,亦可由公眾持有。法院引述泰文摘要的譯本稱:“因此,作為財產被轉移的金錢,其價值符合侵犯財產罪行的構成要件。”法官援引泰國2018年數碼資產業務法令,該法令將加密貨幣定義為在網絡上創建、用作交易媒介的電子數據。法院亦考慮泰國央行一封信件,指加密貨幣並非法定貨幣;這一地位不影響比特幣在刑事案件中構成財產。據當地媒體Bitcoin Addict報道,施襲者在咖啡店與受害人及其妻子對峙,威脅其家人安全並襲擊受害人,然後強迫轉移比特幣。被告協助安排該群人的交通及住宿。該媒體報道,最高法院維持10年監禁判刑。原審法院曾判囚15年,其後因被告提供的證據對審訊有幫助,減刑三分之一。下級法院亦下令將比特幣歸還受害人。